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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二手车鉴定评估师】申报条件
初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(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》C1驾照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岗位技能水平工作2年以上;
(2)具有高中毕业证书;
(3)具有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。
中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(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》C1驾照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》B1驾照以上,并连续从事本岗位技能水平工作4年以上;
(2)取得初级《二手车鉴定评估师》岗位技能水平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
(3)具有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;
(4)具有大专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;
(5)具有本科以上毕业证书。
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(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》C1驾照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(1)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》A1、A2驾照以上并连续从事本岗位技能水平工作6年以上;
(2)取得中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岗位技能水平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
(3)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证书,取得中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岗位技能水平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;
(4)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证书,取得中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岗位技能水平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